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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�x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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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1.09 02:40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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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、機車減徵貨物稅,農曆年前可望實施。財政部長李述德昨(8)日表示,最快下周立法院會期結束前,購車者減徵貨物稅修法案,可完成三讀。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月5日初審通過新增貨物稅修例第12條之1草案,提供國人購買2000cc的小汽車、小貨車與客貨兩用車,每輛減徵3萬元貨物稅;以及機車族購買機車,也可以有減徵3,000元貨物稅優惠。
這項措施估計提供開(騎)車族總計一年90億元的減稅利益,實施日期則自立法院三讀通過、總統令公告生效後適用,12月31日屆滿,減稅期限不滿一年,購車者不管新購、首購或舊換新,只要完成車籍登記,就可以減稅。
由於購車減稅優惠只到今年底止,財部提醒有意購車民眾,必須在年底前辦妥購車登記手續。
【2009/01/09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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